江西传媒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 2017-06-10 10:41:04

  十、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遵循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如无明确要求,则按照艺术、文化双上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非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文化控制线上按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印刷类及设计制作类专业学生不能有色盲症。

  十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严格按照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

  十三、学生毕业颁发江西传媒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我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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