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农业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2017-06-11 16:57:21
第二十四条 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
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含文理兼收专业)3300元/人.学年,理工科类专业3600元/人.学年;艺术类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普通八人间4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助
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多种单项奖学金,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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