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劳动人事学院2017招生简章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2017-06-11 19:09:32

2017年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4508(国标);4717(湖南)

  第六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第九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第十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

  第十二条基本情况:学院位于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400亩。学院已有30余年的办学历史,由原湖南劳动人事学校升格而成并进行整体搬迁。教学生活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便捷,是广大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根据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检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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