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州学院2017招生简章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2017-06-11 20:21:16

2017年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国标代码14505,江西省报考代码8684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性质:国家统招计划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五、颁发文凭: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六、办学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龙津湖总部经济基地大学城

  七、录取规则:

  1、我院在各省录取过程中,按照各省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认可各省考试院的加分政策。

  2、我院招生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率不限。

  3、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专业联考成绩或专科以上院校专业加试成绩。

  4、我院录取工作满足考生第一志愿要求,入学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如需调整专业,须在录取结束之前办理好调整专业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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