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干院2017招生简章[资助政策]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7-06-11 22:54:06

  九、资助政策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助学贷款和各项奖助学金:

  1.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年/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6.学院根据每年上级配套资金,设立有学院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二)服役补偿政策: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可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资助。

  (三)基层就业资助政策: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学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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