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干院2017招生简章[资助政策]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7-06-11 22:54:06
九、资助政策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助学贷款和各项奖助学金:
1.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年/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6.学院根据每年上级配套资金,设立有学院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二)服役补偿政策: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可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资助。
(三)基层就业资助政策: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学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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