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大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2017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三条河南中医药大学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第一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本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本科专业;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基础医学院开设有预防医学等本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中药制药、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本科专业;护理学院开设有护理学、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等本科专业;康复医学院开设有康复治疗学等本科专业;人文学院开设有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文化产业管理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本科专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等专科专业。
第十四条 2017年,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学院合作举办海外办学项目,本科专业为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前三年在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学院就读,后两年在河南中医药大学就读)。
- 他们喜欢的文章
-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