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2017-06-17 00:34:44

2017年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学校设立由相关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监督检查录取过程等事宜。

  第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068,办学性质:公办,院校性质:市属院校,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为主。

  办学校址:

  英才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金河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金河路66号

  航海校区:河南省郑州市京广南路1号

  龙子湖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相济路一零七国道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第六条办学特点: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是在原中州大学(成立于1980年)的基础上,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全国首批由省会城市主办的综合性普通高校之一。学校秉承“修德、敏学、笃行、拓新”之校训,在多年的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现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主要以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数量及志愿情况分配招生计划,学校预留计划用于平行志愿多投考生档案的录取。

  第八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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