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政税专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2017-06-17 13:43:07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选拔新生;
2.综合考虑我校各专业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实训场所等情况,结合近几年考生志愿及就业形势,合理确定制定学校20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
3.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对高考成绩并列的考生,录取时侧重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的考查。
5.“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课岗融合、教学做一体,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提高的考核原则,实行过程考核、综合评价、奖励加分三部分综合考核,考核对象完成中职阶段学习,考核合格,升入高职阶段。
四、特殊专业要求和限制
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并参照我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新生录取结果将由当地招办按确定的方式公布,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查询。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583255 0351—6585555(录取期间)
传真:0351—6585555
网址:www.sxf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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