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卫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0 23:04:07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健康状况: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考生无性别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及各省市《招生与考试》生源计划专辑。

  5.志愿及专业录取原则: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适当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6.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7.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8.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校网站查询。同时,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留好详细联系电话,便于我校与考生联系,做好录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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