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江苏省)[录取规则]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17-06-21 14:21:11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政策、体检政策、加分政策,录取新生按文化考试成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江苏省文、理科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选测科目等级,等级高者优先。
3、江苏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美术招生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江苏省控制线,同时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D级不得超过三门。考生按“文化分+专业分”的总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分数高者优先。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凡被我校录取的江苏省考生达本一线,一次性奖励10000元;达本二线的各专业(含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前5名(工科类专业,理科前3,文科前2;文科类专业,文科前3,理科前2)一次性奖励2000元。
四、新生入学
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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