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公办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7-06-21 15:45:02
第七条:录取规则
1、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2、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3、空中乘务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民航空乘服务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所有报考我院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同时我校也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组织艺术类统(联)考测试的专业,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与专业测试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5、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6、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文件录取同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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