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2017招生简章

温州商学院 2017-06-26 00:46:57

2017年温州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商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专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温州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标识码:4133013637)。学校以商科为办学定位,以国际化为办学特色,构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文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着力打造一所高水平的国际化商学院。

  第四条 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统一规范的温州商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五条 学校2017年招生专业有16个本科和5个专科专业;普通本科计划面向浙江、江苏、福建、河南、贵州、广西、甘肃、山西、安徽、四川、云南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普通专科计划面向浙江、河南、贵州、广西、甘肃、四川、云南、西藏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美术类、三位一体、单考单招本科计划仅向浙江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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