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业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7 10:27:54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

  第二十一条: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七章 奖学金、助学金与贷款

  第二十二条:优秀新生奖学金:省内1370普通批次入学新生,文理类高考成绩达省资格线50分以上、艺术类高考成绩达省资格线60分以上,给予5000元/生的新生奖学金;外省学籍入学新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含三本)资格线及以上,给予5000元/生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家庭有特殊经济困难的省内外新生,可申请3000-2000元的困难补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8000-5000元的奖学金;1370批次现代纺织技术专业入学新生,第一学年给予5000元企业奖学金;外省学籍入学新生,第一学年给予5000元企业奖学金,并享受寒暑假交通补助,硬卧标准。

  第二十五条:其它奖学金:学校所设其它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发放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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