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17招生简章(江苏省)[录取规则]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17-06-29 10:46:55

  三、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江苏省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3.录取办法:

  (1)江苏省内(文、理)

  ①对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C,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等级需达到合格。

  ②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2)江苏省内(艺术)

  ①艺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江苏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

  ②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③美术类按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江苏省外(文、理)

  ①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审计学(CIMA)、会计学(CIMA)两个专业除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③内蒙古自治区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④2017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4)审计学(CIMA)、会计学(CIMA)两个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审计学(CIMA)、会计学(CIMA)的考生不会被调剂到该专业。

  (5)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6)其他要求按各省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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