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岭南师范学院 2017-07-02 13:56:34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大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等依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评定发放。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占学生人数的5%;

  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占学生人数的10%;

  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占学生人数的15%。

  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艺术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

  4.学校制定多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困难新生资助、雨露工程早餐补助、学费减免、特困生补助以及组织勤工助学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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