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华工商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17-07-02 19:49:18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助学金:酒店管理专业的新生由广州从化碧水湾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分公司、东莞市伯顿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与学费等额的实习助学金。

  旅游管理专业(文创旅游民宿班)的新生由广州桃花湖旅行集团提供与学费等额的实习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偿援助的国家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额度按当年财政部、教育部及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规定为准。

  其他资助:学院每年由广东省总工会对全国、省市级劳模子女、广东省内贫困职工子女均给予适当的学费资助;

  学院每年对清远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提供总额为10万元的学习助学金;

  学院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三好学生”并颁发校内奖学金,分别为: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300元。

  勤工俭学岗位:学院设有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在校内各职能部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每个岗位每月勤工俭学津贴1200元,按月计发。

  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每年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来自贫困县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校期间给予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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