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二)国标代码:12560
(三)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本、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四)办学地址:
海源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 296 号。
安宁校区: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职教基地麒麟路 17 号。
二、学校概况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 1992 年,2004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
2011 年,学校被确定为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同年,成为云南省首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试点的6所高校之一。
学校是一所在云南省有影响力、在全国有知名度的民办本科高校,面向云南、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 21 个省份招生。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招生处处长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2017 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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