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2017-07-11 16:42:44
(二)录取批次
艺术类专业本科提前A批次录取;
其他专业本科二批录取。
(三)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外语非英语考生录取后,外语要求从零起点学习英语。
(四)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计委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
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计划,则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剩余计划。
(三)音乐表演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治区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专业统考成绩×0.6与高考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舞蹈类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治区舞蹈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志愿,根据专业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发音器官残疾,无色盲、夜盲;
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四、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按照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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