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利水电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21 10:42:11

  四、录取原则

  1、面向贵州、云南、四川、湖南、河南、山东六个生源省招收2017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不限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的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5、在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生源省级招办文件规定执行。

  7、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8、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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