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商务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21 12:20:15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

  凡志愿报读我院各专业的2017年应往届文、理、艺考生,均需按各省(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规定填报我院志愿,在各省(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奖、助学政策

  (一)在我院学习期间,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学校对品学兼优学生执行学校奖学金制度。

  (二)凡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户子女,在我院就读期间,凭《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可免交学费3500元/生·学年(收费高于免交标准费用由学生缴纳),同时享受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学年。

  (三)根据国家政策,被我院录取的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信用助学贷款,如因各种原因未通过生源地贷款,可按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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