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8招生简章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18-06-06 17:47:14

2018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浦东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 995 号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2800 号

金融学类、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保险学、精算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和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日合作、专科)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安排在浦东校区就读;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税收学、财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日语、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安排在松江校区就读。

三、招生层次■本科 ■专科 □ 高职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经教育部批准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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