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2018-06-10 13:32:40
七、录取规则
1、我校将遵照“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的原则,采用“优先满足考生申请意愿,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对申请考生进行录取。
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交优先录取申请,经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即可“优先录取”。
(1)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有专业等级证书或者在校级(含校级)以上体育、艺术竞赛活动中获奖的考生;
(3)在校级(含校级)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获奖的考生;
(4)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有其他突出才能,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考生须在普高注册入学志愿填报开始之前,将填写好的《南通科院2018年普高注册入学优先录取申请表》一份(考生可以至我校招生网zs.ntst.edu.cn下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
邮寄地址为: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南通科院招生就业处。收件人:李老师,电话:13275298556,邮编:226007。
3、计划调整: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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