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02-25 09:29:26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2017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学院教职工凡有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30-3150185。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部颁代码:12637;四川招生代码:5172。

四、办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6号,未在任何地方开办分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2.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等工作。

  3.保障工作组:网上及现场收取报名费;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秩序维持;安排协调现场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学院网络维护和安全;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阅卷、登分、报名、考试等过程安保工作。

  5.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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