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考试时间]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02-25 09:29:26

三、考核办法

  1.考试内容及计分原则

  (1)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

  (2)“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合卷考试,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统一命题,试卷类型分中职类和普通类两种。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3)“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满分为200分。

  综合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学院选取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酒店管理专业四个专业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专业潜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4)考生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附加分。

  附加分加分细则见第六章。

  2.考试费用: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考生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缴纳。

  3.考试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6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4.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4:00--19:00综合测试。

  第六章 免试及加分

一、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录入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院面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所报学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单招考试。

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和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汉族考生加5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同一考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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