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产业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考试内容]
四、考试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7年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艺术类:文化基础综合笔试(300分)+专业技能测试(450分),总分750分。
2、普通类:文化基础综合笔试(300×1.5=450分)+综合素质面试(300分),总分750分。
3、中职类:文化基础综合笔试(300分)+综合素质面试(450分)或专业技能测试(450分),总分750分。
(一)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时间: 3月 25日 上午9:00-11:30。
3、考试内容:文化基础综合笔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两套。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专业从业要求对下列类别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编号 | 招生专业 | 考生类别 | 技能测试要点 | 总分 |
1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1、高中艺术类(编导类) 2、中职文化艺术类 |
1、影视短片评析(书面)600字左右 2、观看短片或者广告短片后作答,考查学生对影视元素(镜头、场面调度、导演思维、摄影技巧、剪辑等)的理解 |
450(分) |
2 | 播音与主持 |
1、高中艺术类(表演类) 2、中职文化艺术类 |
1、考生自我介绍 2、考查基本技能(2-3项) 播音与主持:自带作品、指定作品朗读 音乐表演:视唱练耳、声乐演唱 舞蹈表演:舞蹈基本功、舞蹈片段 |
450(分) |
3 | 音乐表演 | |||
4 | 舞蹈表演 | |||
5 | 环境艺术设计 |
1、高中艺术类(美术类) 2、中职文化艺术类 |
1、素描:考查考生透视的准确性,空间的整体把控能力及主次关系的处理 2、色彩:考查考生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控制以及艺术表现能力 |
450(分) |
6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7 | 摄影摄像技术 | |||
8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
9 | 游戏设计 | |||
10 | 产品艺术设计 | |||
11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12 | 广播电视技术 | 中职信息技术一、二类 |
1、一类主要考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知识与操作技能 2、二类主要考查电子技术相关知识与操作技能 |
450(分) |
13 | 旅游管理 | 中职旅游服务一类 | 考查导游服务项目知识与技能 | 450(分) |
14 | 酒店管理 | 考查酒店服务项目知识与技能 | ||
15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景区讲解、景区服务问答 | ||
16 | 会计 | 中职财经商贸类 | 主要测试完整的会计核算处理流程:填制和识别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450(分) |
17 | 休闲体育 |
1、高中艺术类(体育类) 2、中职体育与健身类 |
1、身体素质测试(男女100m、男女立定跳远) 2、专项测试 足球、篮球、健美操任选一项,测试相关技巧 |
450(分) |
注:招生类别为高中艺术类、中职文化艺术类、中职体育与健身类的考生应根据测试要点要求,自带相关考试用具。
(三)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普通类、中职兼收类考生按专业要求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编号 | 招生专业 | 考生类别 | 综合素质测试要点 | 总分 |
1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1、高中普通类(文、理兼收) 2、中职所有类别(不包括:旅游服务一类、信息技术一、二类、财经商贸类、健身与体育类)兼收 |
测试方法:面试 测试要点: 1、测试学生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2、测试学生的团队精神、吃苦耐劳及正面向上的心理素质、情绪控制能力、责任心 3、测试学生的灵活应变能力 4、测试学生对文化产业大类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 |
普通高中类300(分) 中职类450(分) |
2 | 会计 | |||
3 | 市场营销 | |||
4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
5 | 商务经纪与代理 | |||
6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
7 | 酒店管理 | |||
8 | 旅游管理 | |||
9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
10 | 网络舆情监测 | |||
11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
12 | 图文信息处理 | |||
13 | 汉语 | |||
14 | 广播电视技术 | |||
15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
16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
17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
18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
19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
20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四)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五、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考试成绩
普通类考生由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中职类考生由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或综合素质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艺术类考生由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3、录取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按类别、专业划定文化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控制线。
(3)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录满额,从二志愿尚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按文化基础综合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录取。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5)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单独招生报考人数的75%进行录取。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所有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普通高中类、中等职业学校类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7 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录取。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对口高职招生考试。进校后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学生报考的实际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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