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产业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单招日程]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7-02-25 09:52:16

八、工作进程

  1、2017年 2 月 20 日- 3 月14 日 (18 : 00 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明慧楼115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2、3月15日,学校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3月17日-23日,学校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的名单。

  4、3月24日(8:30-17:00),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校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学校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校网上公示,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5、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和综合测试

  6、3月31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7、4月2日-3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明慧楼115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4月4日,学校网站上公布各专业成绩控制线。

  9、4月5日-11日,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10、4月12日,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九、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2、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

  3、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4、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5、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6、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7、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8、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9、新生注册和复查。经学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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