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单招日程]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7-02-26 08:04:53

七、时间安排

  (一) 2017年2月15日-3月14日18:00前,考生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2017年2月20日-3月20日18:00前,考生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三)2017年3月15-17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省考试院考生基础信息审核已通过考生名单。。

  (四)2017年3月18日-22日18:00,通过信息审核并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登录我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 2017年3月24日9:00-17:00,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校现场审核,熟悉考场。

  (六)2017年3月25日9:00-11:30,考生参加文化测试笔试。2016年3月25日13:00-18:00,考生按类别和填报专业参加相应测试。(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七)2017年4月2日起,考生在学院网站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八)2017年4月2日-3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 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九)2017年4月4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录取最低控制线。

  (十)2017年4月4日-10日,在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一)2017年4月12日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院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考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单独招生报名和录取资格。

  (二)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报到注册与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予退档。正式录取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入学学生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五)考生入学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按照我院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进行专业调整。

  (六)除我院单独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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