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7-02-26 07:05:55

十、“奖、助、贷”措施

  优秀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学习进步奖”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生)、“广州助学金”(3000元/年·生)等资助,并可通过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完成学业,还可按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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