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单招日程]
九、日程安排
(一) 报名:2017年3月1日-3月14日17:00前,考生在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核准考生信息:2017年3月16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三) 网上公布考生名单:2017年3月17日,学院在招生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四) 现场资格审核:2017年3月24日17点前,考生到内江职院考试报到,并提交相关材料及缴纳考试费,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 考试 :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考生在学院参加文化考试。3月25日下午13:00-18:00,考生在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六) 查询考试成绩:2017年3月30日,考生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 复查考生成绩:2017年3月30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证件申请成绩复查。(联系电话:0832-2265927/2262435)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八) 公布各科类录取控制线:2017年4月1日,学院在招生网站上公布各科类录取控制线。
(九)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017年4月1日-4月7日,学院在招生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缺额网上征集志愿:2017年4月10日,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志愿征集。
(十一)办理录取手续:2017年4月12日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二) 发放录取通知书:学院收到省招考委核准发放的录取名册后,按考生登记地址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三)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五)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或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六)本方案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