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免试政策]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17-03-01 08:32:47

  (四)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

免测考生类型 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条件 备注
学业水平测试 符合基本报名要求,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4B或者1A及以上,(该项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不需要考生单独提供材料) 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以通过拍照上传QQ邮箱、传真或者邮寄的方式(注明联系方式)于2017年3月4日前把资料上交给我校审核。传真号码:0519-69872167,,中国邮政EMS地址: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办,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邮编:213147,联系电话:0519-69872133,15995047095收件人:张老师,请注明“提前招生免试材料”。
综合优秀生 在高中或同等学历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区县级以上荣誉的考生。
科技特长生 高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中获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艺术特长 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等级证书八级以上(含八级)。
体育特长 近三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或者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者。

  (1)以上文化联合测试免试考生,须持有《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试申请表》(样表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相关获奖证明原件。

  (2)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申请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7年高考报名手续。4月15日前或当日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业水平测试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4月16日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4)所有免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语数外联考总成绩统一核算成2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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