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学费]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2 14:14:22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厅和商洛市物价局核定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财会、教育类专业5200元/年;报关、医学、工科类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850元/年,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商洛籍家庭经济困难户和移民搬迁户子女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并一次性补助生活费等优惠政策。

第八章 奖、助、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所有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生,名额由教育厅分配;国家助学金分3500元/年/生和2500元/年/生两档,比例为在校生的27%;校内设有奖、助学金。奖学金为1500元/年/生,比例为在校高职生的6%;助学金为1000元/年/生,比例为在校高职生的25%。

  第二十二条 校内设有一定数量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学生表现发放200-500元/月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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