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方亚太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3 11:11:38
2017年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739,在陕招生代码:813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
西安市环山旅游路草堂北路1号,邮编:710311
[备注:新校区2017年3月启用,现教学地点在西安市霸桥区水安路10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办、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组成。院办负责总体协调工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方案的全面实施,信息中心负责招生网络工作,教务处负责综合评价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学生处负责新生的报到注册。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微信公众号: health_edu
招生咨询电话:02982022607,1399192895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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