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经济管理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学费]
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4 17:49:42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 费: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是8000元、5000元。
2. 学院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3000元、800元、500元和300元。
3.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金都是800元。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在我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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