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科大高新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17-03-15 11:18:39

西科大高新学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042,在陕招生代码:8051。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先后被评为“西安市文明校园”、“西安市绿化园林式校园”、陕西省民政厅“5A级社会组织”单位;学院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于2009-2015连续七年被列为“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2015-2016年被列为“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学院创业产业基地被纳入陕西省2016年文化产业与民生改善工程重点建设项目;2014年被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向应用技术型转型院校试点单位”,已成为一所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现设置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及应用科技学院五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理论科教学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有本、专科专业38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邮编:710109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录取等工作,教务处负责考试有关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8155 2000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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