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科大高新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奖助政策]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17-03-15 11:18:39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勤助贷政策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二等奖学金:700元/年/生;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还设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单项奖、自强不息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奖、精神文明奖、文体积极分子奖等多项单项奖。
第二十二条勤工助学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3500元/年/生,一般困难2500元/年/生。
学院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二十三条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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