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西安翻译学院 2017-03-16 12:13:59

西安翻译学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西安翻译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翻译学院

  国标代码:12714

  在陕招生代码:80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其中高职(专科)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翻译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四条西安翻译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南郊终南山下,是由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拓荒者丁祖诒先生于1987年创办。2000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升格为本科高校,2009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6月接受陕西省高校巡视诊断,2014年10月,被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陕西省首批转型试点院校。经过30年的艰苦创业,学校成为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等涵盖文、经、管、工、艺、法、医学、教育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一所综合性本科高校。学院占地面积145万㎡,校舍建筑面积50万㎡,图书馆纸质藏书210万册,校园网端口39000个,学校办学设施完善。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 邮 编:710105

  招生咨询电话:4008951999 029-85896666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组织成员由招生就业中心、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委和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考试面试、新生录取、安全保卫、纪律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生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就业中心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教务处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及面试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仅限陕西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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