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申请参加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其中艺术(文)或艺术(理)考生须参加陕西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根据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第十二条考试之前,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指定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综合测评(笔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含专业综合测评笔试)。
第十四条第一阶段考试时间:2017年3月8日、9日;第二阶段考试时间:3月18日、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注:三校生及无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基础考试。
文化基础考试时间:3月9日14:00-16:00 3月19日14:00-16:00
第十五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一、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以面试谈话方式及专业综合测评(笔试)进行,测试内容包括:
项目 | 基本内容 |
自我介绍 | 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 |
考生个人特长、获得荣誉、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内容。 | |
职业适应性 | 从考生专业倾向、逻辑思维与判断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个性特征、仪表举止等方面测评考核。 |
专业综合测评 | 按照专业大类笔试 |
二、“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以面试谈话及专业综合测评(笔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
项目 | 基本内容 |
自我介绍 | 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 |
考生个人特长、获得荣誉、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内容。 | |
职业技能 | 展示或操作“三校生”阶段所学的职业技能。 |
专业基础 | 说明与介绍“三校生”阶段所学的专业知识、专业实践。 |
专业综合测评 | 按照专业大类笔试 |
第十六条 我校于2017年4月6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陕西省招生办,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预录取考生于2017年4月18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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