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注册入学评分内容及标准
项目名称 | 分值 | 标准 |
高中学业水平(7项) | 84 |
A级:12分;B级:9分 C级:6分;D级:3分 |
综合素质评价(6项) | 66 |
A级:11分;B级:8分 C级:5分;D级:3分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100 | 根据测试成绩记入 |
专业综合测评(笔试) | 50 | 根据测试成绩记入 |
第十九条 分数算法
一、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7项共84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6项共66)+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专业综合测评(笔试5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次排列。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84分。共7科,其中A级计12分;B级计9分;C级计6分;D级计3分;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分满分66分。其中A级计11分;B级计8分;C级计5分;D级计3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学校组织的面试测试标准评分;综合素质测评(笔试)满分为50分,根据学校组织的测试标准评分,一并计入综合成绩。
二、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考试(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专业综合测评(笔试5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成绩依次排列。
三、“三校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考试(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专业综合测评(笔试5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列。
1.文化基础考试(150分)。内容包括语文100分,数学50分。
2.“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100分)+专业综合测评(笔试50分)。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三校期间所学专业的技能展示和专业基础知识评价。
第二十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他们喜欢的文章
-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