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大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重庆邮电大学 2017-06-15 20:34:58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

  第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学校2017年报考指南),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九条 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每生每年28000元,国外修读期间还需按外方学费标准另缴外方学校学费;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每生每年30000元,国外修读期间还需按外方学费标准另缴外方学校学费。

  第二十条 新生住宿费为800元~1200元/每生每年。

  第二十一条 学生发生退学、转学的情况,按实际发生的月份数和每学年在校10个月的时间计算向学生退还专业学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住宿费按实际住宿的月份数和每学年在校10个月的时间计算住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六位一体和“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创文体奖学金、郭长波奖学金、春华秋实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学金学生比例占学生总人数30%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国家助学金和企业助学金受助学生占学生总人数28%以上。

重庆邮大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