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大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新疆财经大学 2017-06-16 11:27:36
第三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在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后可申请辅修专业。
第三十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九条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财经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邮编:830012
联系电话:0991-7804693、7842094传真:0991-7804693
网址:http://www.xjufe.edu.cn、http://www.zsjy.xjufe.edu.cn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财经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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