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大2017招生简章
长春工业大学 2017-06-13 17:00:38
2017年长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南湖校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林园校区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修正路229号
北湖校区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北远达大街3000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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