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大2017招生简章

湖南农业大学 2017-06-15 19:32:44

湖南农大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性质、层次、类型与地址。

  学校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

  学校英文名称: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0537;

  办学层次:本、专科;

  学校性质:农业部与湖南省政府共同建设重点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湖南省会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一号。

  第三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湖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618084(兼传真);

  监督电话:0731-84617690;

  招生网址:zs.hunau.edu.cn;

  学校网址:www.hunau.edu.cn;

  邮政编码:410128。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实施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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