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大2017招生简章
2017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英文全称:“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ry and Technology”;部标代码:10538;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是湖南省和国家林业局共同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咨询电话:0731-85623099、85623098,监督电话:85623108;学校网址:www.csuft.edu.cn,招生网址:www.csfujob.com。
第三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和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中均获“优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第四条 学校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拥有2个国家特色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9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培育)学科、11个湖南省重点一级学科;设有75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农、文、经、法、管、教、艺等九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
第五条学校国际教育类的招生专业、计划、批次、收费标准等以当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国际学院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及有关招生政策规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监督招生政策的实施,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考生合法权益。
第八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本专科招生政策,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湖南省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
第十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后,报送生源省(市、区)普通高校招考机构,并以其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按规定预留的计划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的进档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和在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增加计划以平衡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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