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2017招生简章
河南理工大学 2017-06-15 17:48:33
2017年河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理工大学(英文译名: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460。
第五条学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担任主任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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