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大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河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是一所中央与河南省共建的全日制、公办,以工科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和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3、学校具有61年的本科办学历史,中文全称为河南工业大学,英文全称为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463,占地总面积193.8 万平方米,共有三个校区,其中两个老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
4、学校现有69个本科专业,1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专业(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人才培养教育体系。
二、组织机构
5、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6、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
7、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
8、我校2017年本科计划在包括河南省等30个省市区招生,专科计划只在河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共有艺术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贫困地区本科专项批、地方农村本科专项批、本科二批、艺术专科批、普通专科批七个批次。
9、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教学厅[2011]5号),安排本科跨省(区、市)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顺延录取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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