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大2017招生简章[招生条件]

日期:2017-07-13 来源:贵州民族大学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八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考生高考外语成绩英语或日语须达及格以上。其他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九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色弱、色盲的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

  第十条 报考美术设计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类专业、书法学专业,贵州省考生须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 报考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测试。考生须符合贵州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贵州民族大学2017年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网址:http://zjc.gzmu.edu.cn)

  第十二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十三条 报考旅游管理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第十四条 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成绩合格。

  第十五条 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50分制的60分(含60分)以上。(详见贵州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贵州民族大学与美国阿尔弗莱德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中外合作本科教育项目2017年招生简介》,网址:http://zjc.gzmu.edu.cn)

  第十六条 民族班、双语民族班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双语民族班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成绩合格。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民汉双语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民汉双语预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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