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大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17-06-30 09:29:53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其 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0471-6653318,6653317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immu.edu.cn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内蒙古医科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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