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大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附:广西医科大学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
1、新生奖学金:按高考总分评定,总额300000元,其中一等奖每生30000元,二等奖每生10000元,三等奖每生5000元。
2、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4、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2000元/人。
5、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6、学校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一等奖15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二等奖8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三等奖5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
7、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每学年15名,奖金3000 元/人。
8、民族预科生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定,金额500元/人。
9、“心新起航”助学金:每学年约237名,一级贫困每人每学年1200元;二级贫困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级贫困每人每学年800元。
10、陶建明奖学金:每学年约23人,每年3000元/人。
11、慈济奖助学金:每学年约100人,每年2500元/人。
12、荣代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约10人,每年10000元/人。
13、杜靖奖学金,一等6人,3000元/人(共18000元);二等14人,2000元/人(共28000元);三等20人,1000元/人(共20000元);专项,6人,800元/人(共4800元);留学生奖学金2人,2000元/人(共4000元)。
14、科良奖(助)学金50人/年,1000元/人(共50000元)。
15、大学生年度人物5—10人,奖金1000元/人。
16、优利特奖学金:每学年20名,奖金1000元/人。
注:贫困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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