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首都体育学院 2017-06-30 09:17:45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
(一)新闻学(含体育新闻方向、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文学学位;
(二)体育经济与管理(含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管理学学位;
(三)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专业,授予管理学学位;
(四)运动康复(含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理学学位;
(五)运动人体科学(健康管理方向)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六)体育教育(师范,含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八)休闲体育(含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九)舞蹈表演专业,授予艺术学学位;
(十)运动训练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十一)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第九条 招生计划
首都体育学院2017年本科计划招生72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学校在上级核定的招生计划数中预留不超过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等情况。
第四章 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首都体育学院为北京市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京外省(区、市)统招考生填报首都体育学院志愿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应本科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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