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
(一)学校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专业二志愿直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生源地为浙江省的进档考生,执行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2017年高考招生考生加分政策。我校执行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舞蹈学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所报志愿:1、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设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依据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50%专业校考成绩+50%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校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2、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不设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50%专业课统考成绩+50%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河北省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在进档考生中按照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三)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考生须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一考试,我校认可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根据所在省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四)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五)其它招生相关事宜参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原则确定。
- 高考招生简章